限縮政府監聽 美通過「自由法案 」
九一一後 首度對政府監聽設限
〔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禁止政府大規模蒐集民眾通聯的「美國自由法案」(USA Freedom Act),二日獲聯邦參議院通過,總統歐巴馬二日晚間隨即簽署成法。這是自九一一事件以來,國會第一次對政府監視美國人的能力大幅設限,被視為是後九一一時代的里程碑。
國會五月三十一日讓蒐集通聯紀錄的「愛國者法」到期,兩天之後,參院以六十七票贊成,三十二票反對,通過修訂「愛國者法」條款的「美國自由法案」。歐巴馬提及「美國自由法案」時表示:「這項法案將加強保障公民自由,讓民眾對這些計畫更具信心。」他並在簽署法案後於推特表示:「很高興參院終於通過美國自由法案,這將保護公民自由和我國國安。」
史諾頓:美國會歷史性決定
揭發美國國安局濫權監控的國安局前包商雇員史諾頓,也於流亡地俄羅斯透過視訊,讚揚美國國會的「歷史性」決定,但他強調,要終結大規模監控,「這只是重要一步,還不夠」。
「美國自由法」將讓「愛國者法」廢止的多項國安計畫重獲授權,但具體實施方式將有大幅改變。新法實施後,國安局不得蒐集、儲存與恐怖主義無關民眾的所謂「元資料」(metadata),也就是電話號碼、打電話的日期與時間等資訊,蒐集資料的任務,將轉由電話公司負責。今後六個月,國安局仍可比照「愛國者法」條款蒐集民眾通聯,但六個月後,政府須先取得外國情報監視法庭批准,方可請電話公司交出紀錄。
「美國自由法」也將繼續其他後九一一時代實施,被認為比蒐集通聯有效的監控條款。例如允許聯邦調查局(FBI)蒐集恐怖主義與間諜調查的商業紀錄,也讓聯調局擁有權限,能更輕鬆地監聽常透過更換手機號碼來避免監控的可疑人士。
民主黨籍聯邦參議員萊希(Patrick Leahy)表示,「這是政府監控法數十年來首次大幅修訂」,「這是歷史性時刻」;但反對此案的參院多數黨領袖麥康諾,在參院通過此案前即沮喪地說,「這麼走方向錯誤」,認為此案不會更保護美國人的隱私,反而有害美國人的安全。麥康諾原先試圖延長愛國者法的期限,之後又提出修正案,但未獲同黨議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