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話題》馬洩密案上訴 最高院將公開分案
不依序編號 有人為操控空間
〔記者楊國文、張文川、黃欣柏/台北報導〕最高法院分案爭議持續延燒,由部分法官組成的「法官翻轉司法群策會」,多次在臉書針對最高法院分案機制開砲,質疑分案不透明、有人為操作空間,最高法院昨仍強調,分案均依規定辦理,沒有黑箱問題,而最近備受矚目的前總統馬英九案將上訴最高院,為昭公信,將公開此案的分案過程與結果。
「法官翻轉司法群策會」(簡稱法轉司)撰文指出,最高法院可不依收案順序來編號分案,造成法官分案順序有人為操縱空間。當年因扁案換法官事件,司法公信力備受質疑,讓一、二審法院分案大致走向公開透明,但最高法院仍未洗清「保密分案」陋習,直到去年初、今年3月才分別廢除「一個案件有兩個案號」、「分案法官」等制度,法轉司呼籲最高院盡快將分案規則明文化,建立順序不可變更的分案要點。
分案不公平 侵害人民訴訟權
文中直指,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未經法官會議同意,就自行改變既有的分案類型及順序,恐造成分案不公平,侵害人民訴訟權。更令人擔心的是,如馬英九洩密案等政治案件,行政權將可藉機伸入,將案件分給特定法官,以達到特定的判決結果。
此外,文內也批評最高法院靠清小案來快速美化數據,是在引鴆止渴,其實根本是「清小案、囤舊案、積難案」。法轉司強調,只有收案後依時序、分類編號,再按公平的法官分案籤量數來亂數配對,才算真正的公平分案,否則只要調整收案順序與編號,就可隨意插隊,將特定案件分給特定法官,產生「指定法官」的弊端空間,違反「法定法官原則」。
對此,最高法院表示案件無大小之分,但有些案件具急迫、特殊性,因此在「民、刑事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要點」中規定,重大民、刑案及選罷法、抗告、被告在押等十幾類案件「應」提前分案,沒有所謂清小案、美化數據的情形。
最高法院強調,院內分案要點明訂院長可從民、刑庭庭長或法官中決定一人辦理分案事務,雖然分案法官已廢除,但即使在廢除前,分案法官分配案件時只知道分案號碼,不會知道案件內容與被告姓名,且是採電腦亂數隨機分配給全體法官,也不可能指定給特定法官。
平息疑慮 最高院設立分案室
最高法院書記官長徐昌錦說,為平息外界疑慮,最高法院已於上月起設立分案室,正好備受矚目的馬英九洩密案近日將上訴至最高法院,屆時將公開馬案分案過程與結果,雖礙於空間無法完全開放民眾進場,但會邀請媒體到分案室監督分案過程,並公開分案結果,以昭公信。
馬案源於2013年8月31日深夜,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夜奔總統府,向馬報告立法院長王金平涉嫌關說司法案件,馬事後將此偵查中秘密告知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等人,並教唆黃再次向江洩密,上月15日遭高等法院判刑4月,馬上月底將上訴書送交高院,全案預計近日送最高法院分案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