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檔案》非常上訴
2018/07/23 06:00
非常上訴制度源於法國,是刑事確定判決違反法令時的特別訴訟程序,必須由檢察總長發動,除有救濟被告、保護公益的作用外,也有糾正裁判錯誤及統一法律適用之功能。
除了訴訟當事人或關係人外,各審級檢察官也可檢附意見書及相關卷證向檢察總長聲請提起非常上訴,但非常上訴只能審核原判決適用法令有無違誤,事實認定有誤則不符合法定要件,僅能向法院聲請再審。
最高法院收案後,可不經言詞辯論直接審理,若認為無理由可逕予駁回,認為有理由者,可將原判決部分或全部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審或另行判決。
(整理:記者吳政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