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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產業用地 建立儲地銀行機制

(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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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6 06:00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因應台商回流「缺地」問題,為防範產業用地流失,並為新增工業區「找地」,經濟部將建立「產業儲備用地」機制,配合國土計畫分區將儲備用地劃入「城二之三」用地,不僅備好用地潛力股,也將開發時程自四年縮短到一年左右。

美中貿易戰引發台商回流,目前還有六十多家台商打算回台。經濟部表示,目前返台台商對土地需求尚可解決,約有三公頃仍在覓地,但並非找不到地,而是廠商心中有更好的土地,希望能溝通處理,經濟部正媒合中。

開發時程4年縮為1年

經濟部並配合國土規劃公布「產業用地白皮書」,做為日後工業地政策以及部會協商的指導方針。根據白皮書內容,將建立相當於「工業地銀行」的產業用地儲備機制,未來擇定適宜區位後,即在國土計畫分區中列為儲備用地,目標是滿足至二○三六年台灣須增加三三一一公頃產業用地的需求。

官員表示,過去產業用地常涉及國土計畫變更,動輒耗上三、四年,不容易適應台商回台等需求;而縣市國土計畫將於二○二○年公告,各縣市也將在今年中陸續提交新計畫。

經濟部希望依地方政府需求,排除敏感不宜開發區域後,選擇適當區位規劃產業儲備用地,並納入縣市國土計畫;這些土地將納入「城鄉發展地區第二類之三」,若要進行開發利用,地方政府只須辦理個案變更,不用再大費周章進行國土計畫變更,時間僅需一年左右。

官員表示,產業儲備用地應優先從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中提出一定比率,具體比率將由中央及地方會商,其次則是國營事業或公有閒置用地。目前徵收民地相當困難,建立儲備用地可活化並加速新設工業地速度;但地方若要開發新園區,仍會優先盤點目前園區,不會浮濫開發。此外,未來透過儲備機制取得的用地,出租比率須超過五十%,避免「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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