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里長兼職中國村委主任 徐國勇:確定後開罰
有八名台灣的村里長在中國擔任村委會或社區居委會執行主任,其中包括台北市文山區忠順里里長曾寧旖。內政部長徐國勇昨表示,已經認定違法,陸委會將約談、給予當事人澄清機會,確定後會開罰。圖為曾寧旖去年六月出席第十屆海峽論壇的影像截圖。(取自網路)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中國廈門市海滄區去年招聘三十五名台灣人擔任社區主任助理,或擔任村委會、社區居委會執行主任,內政部長徐國勇昨在立法院表示,目前已知有八位台灣村里長,已經認定違法,按照程序,陸委會將約談、給予當事人澄清機會,確定後會開罰。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在質詢時質疑,若無法迅速處理,將會擴散,並成對岸的統戰工具,當成樣板處理,「對台灣而言就是統戰。」目前只有行政罰,罰完錢就結束,相關案件是否可以適用地方制度法第七十九條,依該法或其他法律解除職權或職務?
徐國勇答詢表示,陸委會認定此行為違法,不過目前確實只有行政罰,沒有其他強力規範的法律。若是一名公務員兼職,就有明顯的違法問題,但村里長並非傳統定義中的公務員,也不算是傳統的民代定位,因此在發生兼職狀況的時候,會產生模糊地帶,還是要有其他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