汰除不適任法官 司院:一定下重手
〔記者謝君臨、吳政峰/台北報導〕為汰除不適任法官,司法院擬修改「法官法」法官評鑑制度,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昨主張,司法院的全面評核應改為評鑑制度,並公布結果,將優良法官公諸於世,不良的則汰換,也可讓外界清楚明瞭不適任法官比例,不要因少數人壞了一鍋粥;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說,對於不適任法官,司法院一定下重手,至於全面評核如何適度公布,會積極處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排審「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邀請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等官員報告及備詢。
立委盼為改評鑑 適度公布
尤美女質詢表示,法官法修法有兩個重點,一是金字塔訴訟制度,另一是法官評鑑,人民對於不良法官的汰換非常重視,這也是讓人民有感的,法官法中有關法官評鑑的部分是重中之重。
尤美女說,依規定,司法院每三年要法官評核,結果不公開,作為職務評定參考,但目前未有任何一件經評核後需交付個案評鑑,此結果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是法官、檢察官都非常稱職,無需汰換,但人民的感受或民間團體所指出的,似乎不是這樣,司法院內部評核好像跟人民感受離得很遠。
尤指出,司法院內部的全面評核應改為評鑑制度,結果應適度公布,不公布的話,人民不知評鑑結果,到底有多少法官壞了一鍋粥;如果自律不夠,當然會有他律的聲音出來,司法院主張自己做評核,但相關制度應如何改善?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認為,不適任法官可分為「恐龍法官」和「失貞法官」,「恐龍法官」未必有錯,常常是法律認定和證據的問題,而「失貞法官」操守有問題,判決有重大瑕疵,卻可以繼續審判,這有很大問題。
評核公布 司院允積極處理
呂太郎說,對於負責認真的法官,我們不要去影響、騷擾他,對於不適任法官,司法院一定要下重手,司法院近幾年來從不鬆手,至於全面評核後續如何適度公布,會與主管廳討論,積極來處理。蔡碧仲與司法院意見一致。
司法院指出,法官全面評核委由中研院辦理,發問卷詢問訴訟當事人與辯護人意見,回收上萬份,全面審核後,發現部分指控確有其事,但因情節未達違規或失職程度,無須送法評會,可逕行發動職務監督,其中數件透過職務評定為「未達良好」懲處,相當於考績丙等,對法官來說非常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