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case4》三創本業停車場 商場喧賓奪主

2015/05/11 06:00

基本資料︰宣稱打造成台北秋葉原;鴻海集團旗下三創數位,以10億元權利金取得50年經營權,興建地上12層、地下6層的資訊商場大樓

名不副實︰停車場是本業,商場為附屬事業

變很大︰地上權變BOT,市庫少收20億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台北資訊園區案(即三創案)歷經三次變更,其實已營運的地下停車場才是本業,地上商場竟為「附屬事業」,繼而引發育成中心空間改成餐廳、連接光華數位新天地的空橋尚未完工,就取得使用執照等爭議,議員質疑,郝市府簽約過程根本大放水。

負責三創案調查的廉委馬以工還發現,財政局早在二○○七年四月就簽辦建議採「設定地上權」方式,權利金可達公告現值一倍以上;但當時市府秘書長李述德卻用市長的丙章,決行採促參法方式BOT,造成權利金低於公告現值,市府花十二億元「有償撥用」這塊地,但權利金只有十億元,讓市庫至少損失廿億元。

之後陸續有議員質疑,三創擅自將九樓育成中心變更為餐廳,明顯違反規定;空橋為契約中的列管事項,必須完工才可核發使照,但空橋到現在尚未完工,郝市府卻在去年四月搶先發照。議員痛批,郝市府「自我閹割」,縱容三創變更來變更去。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焦點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