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假碰國假 勞動部「建議」加發工資
2015/09/29 06:00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昨天是中秋節補休假(週休二日者適用),又是教師節國定假日(非週休二日者適用),巧遇強颱杜鵑來襲,部分縣市宣布停止上班上課,許多勞工好奇如何計算補假?
勞工無法出勤 不算曠職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昨表示,教師節原本就是國定假日,勞工不用出勤,但如果昨天是排定工作日的勞工,則可擇日補休;至於颱風假部分,若因工作需要而得出勤,倘若工作地或居住地之地方政府已宣布停止上班,「建議」雇主衡量員工冒著風雨出勤,可酌量加給工資,但並未強制發給加班費。
如果勞工已與雇主協調,教師節可另擇日補休,但因工作地或居住地之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勞工無法出勤時,雇主則不可視為曠職,或要求勞工請假;且不能影響全勤獎金,但雇主可以不給薪。
雇主違法 罰款公布姓名
勞動部提醒,國定假日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果違法,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社會局處申訴;經查證屬實者,除可處罰新台幣兩萬元以上、卅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將公布其名稱、負責人姓名,同時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將按次處罰,以維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