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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班制換班休息延長 郭芳煜:業者應體諒

勞動部長郭芳煜認為,輪班制勞工換班休息延長為至少11小時,業者應該會體諒。(記者黃邦平攝)

勞動部長郭芳煜認為,輪班制勞工換班休息延長為至少11小時,業者應該會體諒。(記者黃邦平攝)

2016/12/15 09:54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勞動基準法》修正案上週三讀,其中規定輪班制勞工換班時至少應連續休息11小時,事後傳出工商界認為適用困難,希望有例外;勞動部長郭芳煜今天說,這是進步的立法,如果業者遇到問題,就必須做適度調整或增加支出,他覺得「業者應該會體諒吧」!

勞基法修正案12月6日三讀通過,其中第34條輪班制勞工規定更換班次應連續休息11小時,事後台北市商業會理事長王應傑透露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承諾會用函釋鬆綁,結果柯建銘澄清說的是「有日出條款緩衝」、烏龍一場。

郭芳煜表示,立法院通過修正條文時就特地保留了「緩衝一年」,緩衝時間還沒開始,應該還不致於出現要求例外,後續要看企業界如何調適,也會去會同交通部、經濟部檢討,現在談例外言之過早。

他強調,可能個別行業會覺得有困難,如果真覺得困難,要面對兩個問題,一是在法令的範圍內提高加班時數,會增加支出,另一個是增補人力。

郭芳煜說,換班時休息時間從原來8小時調高到11小時,「我們必須要承認這是一個進步的立法」,可以讓勞工充分的休息,其實8小時扣掉交通通勤時間根本不夠,既然有問題就要面對,必須要適度調整或支出,「業者應該會體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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