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加班費恐暴增 勞動部長:該給就給
2016/12/29 10:52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對於有部分政府機關透露因為「一例一休」新制,導致適用勞基法的員工加班費恐將暴增;勞動部長郭芳煜表示,可能有些機關不是很清楚法令,如果週末有活動,可以把休息日錯開,如果非加班不可,就該付加班費。
郭芳煜今天早上在立法院受訪時說,即使對這些政府機關來說,休息日不是例假,不一定非要排在星期六不可,也可以在星期三、星期二、星期一,若仔細計算休息日加班費數字應該不至於這麼多。
其次,他認為首先還是應該基於勞工的健康福祉,讓勞工多休息,如果真是非加班不可,就該負擔一些加班費,這次修法本來的意旨就是如此。
此外,休息日排了班、無法出勤或無法上滿8小時,到底要不要請假?郭芳煜說,勞動部前身勞委會民國82年曾經做過解釋,當時是針對國定假日,整天都不出勤,就請假,但是現在規定已經不同,休息日也正式列在勞動基準法中,是新的制度,「做一給四」(加班1小時也須以4小時計算加班時數與加班費),應該要慎重一點,已經要求部內同仁在一週內邀請專家學者來釐清疑義。
至於有媒體問是否聽說內閣改組一事?郭芳煜四兩撥千金說:「沒有耶!我就是做好每一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