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遴委會聲明拉官派代表背書 教育部政次反對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教育部昨天駁回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決定,不聘任管中閔教授為台大校長,台大遴委會發出聲明抨擊教育部。官派遴選委員之一、教育部政次姚立德今早發出個人聲明表示,關於被推薦人(管中閔)基本資料是否完整(管未揭露擔任台灣大獨董)是台大校方的責任,遴選委員是去行使校長選舉權,也抨擊台大遴委會昨晚發出的聲明是未取得所有委員的一致同意,以整體遴委會立場發出聲明,他個人無法同意。
台大校長遴委會在1月5日選出台大財金系教授管中閔為當選人,教育部昨天依法駁回台大校長遴委會的決定,認為管中閔未揭露台灣大獨董的重要資訊,台灣大副董蔡明興任校長遴選委員,已有經濟和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違法疑慮,對其他候選人造成偏頗和不公平,因此要求全案回到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初審候選人資格階段,重選台大校長。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昨晚發聲明回應教育部,堅持蔡明興不需迴避,且表示「教育部指派之3位遴選委員有充份之機會參與遴選過程並表達意見,足見遴選程序並無疑義。」
官派遴選委員之一、教育部政次姚立德今早發個人聲明表示,早上起床才知道遴委會昨晚有發聲明,也才看到遴委會昨天深夜發的email告知已發出聲明,他對此感到很遺憾,如此重大聲明至少應事前告知所有委員並取得一致意見後再發出,如因時間緊急,則應以遴選委員個人名義發出聲明,以遴委會整體立場發出聲明,他個人表示保留,也無法同意。
姚立德強調,他在1月31日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議上,已清楚表達個人立場,台大校長遴選應考量各階段的完整與完備。候選人基本資料是否完整,是台大校方作為遴委會幕僚應盡的責任,他和另二位官派代表只是去行使選舉權,否則未來國立大學校長遴選的官派代表,誰敢擔任?教育部豈非要聘請法律專家或行政法專家才可勝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