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誰才是馬偕醫院董事長?下週三法院見
〔記者吳欣恬/台北報導〕馬偕醫院董事長鬧雙包,風波難平。原任董事長劉伯恩獲台北地方法院假處分裁定為董事長,新任董事長蔡國明則獲衛福部許可為董事長,下週三(23日)台北地方法院將開庭,雙方將正式法院見!
基督教長老教會總會今年1月16日將馬偕醫院董事長劉伯恩停職,並在1月18日的董事會選出代理董事長蔡國明,2月12日基督教長老教會更進一步解除劉伯恩的董事職務。
劉伯恩被解任後,依據「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董事會組織及議事章則第8條,由馬偕醫院10位董事聯名,於2月27日召開臨時會議補選董事和董事長,2月26日更獲衛福部回函同意召開會議,蔡國明當選董事長後,衛福部也在3月13日核准發給許可。
在選為董事長之前,蔡國明代理董事長一職到2月22日請辭,期間因為劉伯恩當時只是遭停職,院方所有文件仍然都是由劉伯恩用印。直到被選為董事長並獲衛福部許可後,蔡國明才申請印章印鑑處理醫院業務。
蔡國明委任律師劉仁閔指出,劉伯恩提出的假處分,包括第39號裁定禁止蔡國明行使代理董事長職務,以及第81號裁定劉伯恩繳交165萬元擔保金,即准許繼續執行董事長及董事職務,所依據的都是1月18日選出蔡國明為代理董事長的會議,禁止蔡擔任代理董事長。但蔡已在2月22日請辭代理董事長一職。
依據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捐助章程第11條,董事如喪失原產生單位的候選資格,就當然解任。衛福部也函文馬偕醫院,說明馬偕醫院董事的產生單位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包括北大和七星中會是推薦單位而非產生單位。
下週三將召開的調查庭,是針對劉伯恩提出的訴訟,指2月27日召開董事會選出蔡國明為董事長的決議無效。據了解,蔡國明將親自出庭,並將提出會議記錄和所有衛福部發給馬偕醫院的解釋文,一次在法院上講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