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普尼毒雞蛋案雷聲大雨點小 涉案父子檔獲輕判
2018/10/15 23:59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去年造成國內消費者恐慌的芬普尼毒雞蛋案,檢方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起訴販售偽藥的陳姓父子檔後,屏東地院判處2人各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併科罰金20萬及10萬元,可上訴。
去年8月國內爆發芬普尼毒雞蛋事件,檢方從蛋雞場溯源追查,發現在屏東經營動物用藥品生意的陳姓父子,將水懸劑芬普尼農藥標籤撕除後,以每罐1千元價格販售給多家蛋雞場,向雞農宣稱該產品為動物用藥,摻水稀釋後直接噴在蛋雞屁股及身上,可達到殺滅雞蝨等寄生蟲的效果,卻導致蛋雞產下的雞蛋被檢測出殘留芬普尼成份。
屏東地檢署偵辦後,陳父坦承由他購進芬普尼農藥交由兒子幫忙賣給蛋雞場,檢方並於陳氏父子住處查扣47罐偽藥,檢察官認為陳氏父子為圖私利,販售不得用於動物身上的芬普尼農藥,枉顧消費者健康,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屏東地院合議庭認定陳氏父子於101至106年間販售該偽藥超過200罐,獲利約20萬元,2人販售偽藥應視為單一犯意的接續行為,分別判刑6個月,各併科罰金20萬元及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