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罹難童無法獲保險理賠 劉櫂豪促金管會專案協助
2018/12/06 16:17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1021普悠瑪事故罹難者中,5名15歲以下未成年人因保險法第107條規定,無法領取身故保險金,立委劉櫂豪要求金管會專案研議,以協助罹難者家屬。
劉櫂豪說,金管會研議要在1個月內修法,但不僅修法緩不濟急,也可能無法適用已發生普悠瑪事故的個案,因此呼籲金管會應該要以專案方式來研議辦理,解決民眾權益的問題,他也將擬訂保險法第107條修正案,以確保未來民眾之權益。
劉櫂豪表示,保險法第107條規定以未滿15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15歲之日起發生效力;主要乃因避免道德風險,防止父母幫未成年子女投保高額保險而謀害之虞,但此次普悠瑪出軌翻車事故,對被保險人而言,為不可抗力的交通事故,實無保險法第107條立法理由之道德風險,因此金管會應專案特殊考量,以期能幫助家屬,確保民眾之權益。
劉櫂豪希望金管會除了道德勸說保險公司外,能夠有更積極的作為,來幫助民眾,讓民眾能重拾對政府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