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廢棄物 基隆回收拆解200輛oBike
2019/03/04 15:21
〔記者林欣漢/基隆報導〕無樁式共享自行車oBike在台營運停擺,車輛佔用停車空間影響用路人,基隆市環保局今天比照廢棄汽、機車查報處理辦法,回收拆解約200輛oBike,環保局長賴煥鈜表示,會持續依法清理轄內廢棄車輛,避免影響環境。
來自新加坡的oBike於2017年4月進軍台灣,5月陸續在基隆市碧砂漁港、基隆區漁會放置車輛,但使用者任意停放車輛造成交通問題,oBike也無法解決,每月都在虧損,去年oBike新加坡總公司被新經營團隊買下,在台營運實際上已停擺。
環保局指出,依照「基隆市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車輛髒污、銹蝕、破損、外觀上明顯失去原效用之車輛」即可被當成廢棄物,包括「輪胎消風」,「車窗破裂」、「車身嚴重鏽蝕」、「嚴重變形」,都達廢棄物標準。
查報處理人員會在oBike車上張貼通知書公告,7日期滿車主仍不出面移車,環保局就會逕行認定為廢棄物,拖至保管場,1個月後無人認領或主張權利,就進入回收程序當廢棄物拆解,秤斤論兩賣給回收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