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美食外送平台納管 4月起須揭露供應商登錄字號

美食外送平台Uber Eats。(資料照,記者陳炳宏攝)

美食外送平台Uber Eats。(資料照,記者陳炳宏攝)

2019/03/18 22:02

〔記者周彥妤/台北報導〕外送餐點到府App興起,台北市衛生局表示,4月起,北市率全國之先納管Uber Eats、foodpanda等餐飲外送平台,輔導業者揭露平台供應商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形同間接讓外送平台得與合法供應商合作,一旦發生食安問題或消費糾紛時,得以溯源。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技正邱雯萍指出,外送餐點到府成為新興行業,民眾使用日漸增加,為利於把關食安,決議以「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9條「公共飲食場所標示事項」,延伸至網路餐飲外送平台,輔導現有8家業者,包括Uber Eats、foodpanda、honestbee、有無快送、戶戶送、吃飽沒、foodomo及街口外送,於手機App及網頁上,揭露平台供應商食品業者登錄字號,4月起正式實施。

邱雯萍說,目前仍以輔導業者為先,尚無罰則,但現有8家業者都樂意配合,此舉等同間接要求外送平台得與具登錄字號的合法供應商合作,且要是有食安事件發生,也能讓政府部門方便溯源及稽查,更可保障消費者接觸的是合法登記的食品業者。

邱雯萍說,外送平台揭露供應商字號後,衛局也會展開定期或不定期查核,一旦衛生事項違規,按食品安全管理法第8條第1項,可處供應商6萬元至2億元罰鍰;若是外送平台造成的疏漏,平台業者就會挨罰,但仍須視個案認定。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