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市擴大敬老禮金發放 代表會三讀通過
2019/03/22 21:15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市代表會今天召開臨時會,公所提案審議「苗栗市敬老禮金發放自治條例」草案,把敬老禮金發放的年齡由80歲降為65歲,獲大會三讀通過;公所擬凡設籍苗栗市1年以上的65歲以上長輩,每年有500元到1萬2千元不等的敬老禮金,公所期許於今年底前實施。
苗栗市公所多年來,針對80歲以上長輩,發放重陽敬老禮金;80到89歲發放2千元,90到99歲發放3千元,百歲以上人瑞發放1萬2千元。
市長邱鎮軍認為,依據我國「老人福利法」,定義65歲以上為老人,公所既然有發放「敬老」禮金,應全面照顧;此也是他競選市長時的老人福利政見。
邱鎮軍上任後,評估市庫狀況可行,但他希望藉由長輩生日祝賀的方式發放,會受限原有「重陽敬老」自治條例,因此公所重新擬定「苗栗市敬老禮金發放自治條例」草案送審。
草案今天獲代表會大會三讀通過,公所將著手訂定施行要點。邱鎮軍感謝代表會支持,他計畫於上半年定期會,提追加減預算案,期許於年底前發放,並追溯至今年元旦。
民政課長洪連樵說,「苗栗市敬老禮金發放自治條例」草案今天通過後,原重陽敬老條例就自然廢止;新敬老禮金條例,公所擬定65到79歲發放500元,80到99歲發放3千元,百歲以上發放1萬2千元。
根據戶政統計,苗市65到79歲有約1萬4千人,80到99歲有約4300人,百歲以上有約14人,估計一年約需1800多萬元。公所主計室統計截至去年底,市庫結餘有2億多元,足以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