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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喝酒後還要騎車? 檢察官7年經驗談酒駕

檢察官今天貼文,以他自身的辦案經驗來說明酒駕者的狀況。(資料照)

檢察官今天貼文,以他自身的辦案經驗來說明酒駕者的狀況。(資料照)

2019/03/22 22:4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酒後駕車事故奪走了台灣社會數不清的人命,「酒駕零容忍」儼然也成為全民共識。日前立委周春米,在臉書針對立法院在酒駕草案協商的爭議表達看法,她直言,杜絕酒駕是有共識的修法方向,但若要重罰,也需罪責相當,始符合憲合法,畢竟修法不能靠民粹意氣。話題一出引來民眾熱議。一名處理過上千件酒駕、職涯7年的檢察官也在網路上發表看法。

社群網站噗浪上一名從事檢察工作7年的檢察官表示,他服務範圍橫跨北、東、南,在台南、台東、新竹都有服務過。對於酒駕問題,曾一晚問過十來個被告,「為什麼要喝酒?為什麼喝酒後還要騎車?」,在好奇調查其中一名酒駕9犯的被告才發現,該被告是有派工才有收入的鐵工,酒精濃度大概都在0.26~0.35之間,算是滑過低標。被問到為何要喝酒騎車,鐵工回答,因為要回家休息,檢察官又問,回家休息就休息,幹嘛不等酒退了再回去?鐵工沒有答案,但據鐵工被取締的時間為半夜2點,檢察官研判鐵工當時才從工地下工。檢察官繼續追問,難道不能找朋友載你回家嗎?工地的同事呢?鐵工則露出滿口黃牙尷尬表示,因為他們也都喝了酒。

據檢察官3年來在台東工地觀察,一群工人聚在一起,喝點保力達,聊聊一些當天的垃圾話,是他們苦日子中唯一一件可以稱得上是娛樂的事情。

「對不起,我只是想回家。」

檢察官不死心追問,你的家人呢?鐵工在沉默許久後最後說:檢察官,我沒有家人。問說怎麼不搭計程車,鐵工僅能回答,「我沒有錢」。檢察官無奈表示,你這樣酒後駕車,醉薰薰的,萬一撞到人怎麼辦?你不知道你可能害另一個家庭破碎嗎?鐵工當時彷彿聽不懂檢察官的意思,最後低下頭說,「對不起,我只是想回家。」

檢察官表示,據他3年來在台東酒駕被告處理經驗,其中八成的人都是與鐵工類似背景,臨時工+無數酒駕前科+深夜+保力達+回家已成了簡易判決處刑書的例稿關鍵字。

該檢察官經手過1500多件案件,其中約有2、300件是酒駕,100多件是過失傷害的車禍案件。100多件中因為酒駕致死的只有1件。此外,有4件是酒駕後和前車碰撞或擦撞到或滑倒後驚嚇到路人,都造成他人輕傷。

酒駕,在一線實務的眼裡,是一種自殺大於傷人的行為。

檢察官指出,酒駕騎車的人,多數不是飆車,而是異常慢速,除此之外搖搖晃晃,遠遠就可以看出來他有問題,也因此與人碰撞機率其實並不高。檢察官坦言,大部分的車禍發生原因出於違反交通規則。

文章出來後引起討論,有網友表示,自己的弟弟在學校做實驗晚回家,遭到與檢察官描述類似處境的工地工人逆向撞飛,最後網友的弟弟單眼視力為零在等待換眼角膜,右手也嚴重骨折。

網友回應文章說,也許真的只有不到一成的人發生車禍,但這一成的比例中,不論有多少的受害者他們本來都不該發生這件事情,應該也不用被期待要包容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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