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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推海洋活化 實施禁漁期、船網合一、網具實名制

海底覆網有死亡長城之稱,對於海洋生態影響嚴重。(記者劉禹慶攝)

海底覆網有死亡長城之稱,對於海洋生態影響嚴重。(記者劉禹慶攝)

2019/04/22 21:57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澎湖縣長賴峰偉宣布下階段百日新政,以海洋活化為主軸,今日縣務會議研議海洋活化3大措施,未來岸距1海浬內每年1、2、7、8月魚群產卵期為禁漁期;漁船網具不分離;並實施網具實名制,落實責任歸屬。

農漁局長陳晶卉表示,由於民眾長期反映「沿岸許多放網長年不收,佔據漁業資源」、「放網位置離港區過近,影響航安」等,希望縣政府加強管理,維護海洋資源、漁業公平、航行安全。副縣長許智富認為,目前澎湖內灣海域1、2、7、8月為禁漁期,為保護漁業資源,他建議全縣岸距1海浬內比照現行澎湖內灣禁漁期,每年禁捕4個月,保護更多小魚苗,讓海洋有時間活化。

秘書長胡流宗表示,澎湖周遭海域被大批漁網包圍,許多漁船將網具長年留置海上,形同佔據公共漁場,有違漁權公平性,且影響航道安全,應該要求漁民,只要放網具,船舶必須要在旁作業,否則就予沒入。參議陳高樑指出,推動漁網實名制,標示必須包含浮球、浮筒、定置網等,此作法可有效要求使用者負起管理漁網的責任,若隨意棄置網具,縣府可從網具上的船名、CT編號追查到使用者,向所有者追究清網費用及相關責任。

經多方討論,初步研議:距岸線1海浬內每年1、2、7、8月禁止所有網具,其餘月份開放網目3公分以上刺網(10噸以下漁船作業);所有網具若「漁網在、船不在」,則予以沒入;刺網、定置網必須具名(船名、CT編號、姓名)。

澎湖縣政府將推動網具實名制,改善海底覆網多的情形。(記者劉禹慶攝)

澎湖縣政府將推動網具實名制,改善海底覆網多的情形。(記者劉禹慶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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