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勞資團協8大內容曝光 3年內不能再罷工
2019/07/06 20:19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長榮航空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今日簽定團體協約,協約共兩份雙方各自保留,協約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若雙方引用本協約,有所主張、有爭訟,以台北地方法院第一審管轄法院判決為主。長榮航空表示,雙方簽訂團協內容主要包含8個項目,主要仍以6月29日董事長林寶水所給出的6大方案為主軸,包含和平協議、國內線不罷工、增加飛安服勤獎金等。
長榮航空表示,團協8項內容,第1是桃空職工3年不能再次罷工。
第2,如果桃空職工這次罷工言行合乎法律,公司會尊重。
第3,國內航線不能罷工。
第4,飛安服勤獎金,短班每趟來回給予300元、越洋每趟500元。
第5,BR184、BR198、BR108東京航線10月到隔年3月,共6個月開放組員過夜,BR716北京航線4月及6月到8月及開放組員過夜。
第6,定期勞資互動,在某些狀況的人力減派或減少外站休時,公司願與工會討論。
第7,人評會開放民選教官5名,輪值參與人評會議,佔1席陪審委員,具發言表決權,以及1名現役空服員可陪同當事人。
第8,給予工會理監事共11名(依實際人數為主),每年共25天會務假,會員代表大會由公司協助調整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