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黨政軍條款遭罰200萬 台灣藝術台:妙天已辭董事
2019/09/12 10:56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台灣藝術台股份有限公司所經營「台灣藝術台」因最大股東兼董事悟覺妙天去年成立「國會政黨聯盟」,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的黨政軍條款,昨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重罰200萬,台灣藝術台今證實,妙天已請辭董事,並辦理股份移轉中,收到處分內容後,如果有違法將改正。
昨NCC舉行第873次委員會,會中討論到台灣藝術台相關問題,NCC指出,妙天持有該公司7成股份計有2100萬股,不只是最大股東,也是公司董事,但後來妙天於去年10月籌組國會政黨聯盟,完成登記手續,也自己擔任黨主席,已涉及違反黨政軍規定。
NCC解釋,台藝公司違反包括衛星廣播電視法第5條第4項禁止政黨黨務人員投資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規定,裁罰100萬元,限期1個月改正;以及也違反同條第5項中,有關政黨黨務工作人員不得擔任衛廣事業董事等規定,也裁罰100萬元,限期2個月內改正。
台灣藝術台今也發出聲明表示,妙天於國會黨成立後,因囿於黨務繁忙,無暇顧及,致疏未立即辦理相關事宜,經公司向其通知後,妙天已向公司董事會提出辭任,並已在辦理相關股份轉讓等事宜。惟上開相關作業程序,尚須時日,始克完成,台灣藝術台並非刻意且有重大違反相關法令。
對於NCC認為台灣藝術台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共核課處200萬元罰鍰的部分,台灣藝術台說,因目前尚未接獲相關行政處分,對於實際處分內容,當無所悉,猶待收受行政處分後,再行研議,如確有違法之處,亦將依法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