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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扣款千元卻沒搶到手機 消費者將告三星電子商城

胡先生決定提起民事訴訟爭個公道。(記者蔡彰盛攝)

胡先生決定提起民事訴訟爭個公道。(記者蔡彰盛攝)

2020/01/22 17:43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市一名消費者胡先生參加網路商城促銷活動,以極優惠價格購得手機,且信用卡刷卡成功扣款,卻遭商城告知優惠價手機數量有限,取消訂單。胡先生認為銷售畫面內針對活動銷售規則標示不清,且信用卡已扣款,應認定交易成立。該案經新竹市消保官辦公室調解不成,胡先生欲對網路商城提起訴訟,新竹市消保官提醒,網路促銷方案五花八門,尤其年節間也會有許多促銷活動,建議消費者先了解活動規則,以免被低價吸引卻造成後續爭議。

新竹市消保官表示,胡先生參加台灣三星電子商城推出的促銷活動,在11月中以1111元標得三星J4+新手機。三星電子商城在作業上,先扣消費者信用卡款,再以扣款時間先後排序決定銷售數量限額,事後消費者收到信用卡帳單發現銀行已請款,以為標到了手機,結果被通知因數量有限訂單取消,需待數日後再將所請款項沖回,氣得提出申訴。

胡先生質疑,該銷售頁面規則內容不清楚,字體很小,一般消費者閱讀不易,且數量有限,網路商城仍先向信用卡公司扣款,因此他堅持交易應該成立,他認為該活動應以消費者下標先後時間決定,若下標時間超過促銷數量限額,就不應向信用卡銀行請款。

消保官表示,依據經濟部公告之「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5點規定:企業經營者應於消費者訂立契約前,提供商品之種類、數量、價格及其他重要事項之確認機制,並應於契約成立後,確實履行契約。因此,企業者辦理網路促銷活動應事先將促銷辦法公告,若有數量限額也應一併告知。

消保官表示,三星電子商城在促銷活動雖有活動規則告示,但如胡先生所言,告示在不明顯處,一般消費者無法馬上得知;再則活動程式設定若有數量限額應先設進入關卡,而不是扣款後再告知消費者未在限額內訂單取消。

消保官強調,對消費者信用卡銀行請款扣帳,似是對此交易做再確認的動作,三星電子商城應履行此交易,而不是以活動有告示就免其責任。該案日前已經由新竹市消保管消費者調解,惟三星電子商城對消保官意見持保留態度,胡先生決定提起民事訴訟爭個公道。

消保官提醒,促銷活動常搭配節日進行,年節將至,類似的網路促銷或百貨、賣場、便利商店業者的年節福袋活動花樣甚多,籲請消費者要先看清楚業者的活動規則,中獎機率、未中獎之商品價值等規定辦法,避免白高興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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