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要求中火案更正處分 中市府批:匪夷所思!
2020/02/19 13:29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去年以台中火力發電廠生煤使用量超過1104萬公噸上限,廢止2部機組許可證,環保署認定中市環保局行政處分違法,發函要求更正處分。環保局今(19)日痛批,此舉前所未有、匪夷所思,與訴願法、行政訴訟法等相關規定不符,且有影響訴願決定之虞,深表遺憾。
環保局表示,依管制生煤自治條例,中火生煤使用量去年超過年使用量上限,經11月、12月2次稽查、處分並限期改善後,複查時仍繼續超量使用生煤,違規情節重大,市府依法行政廢止中火2部機組許可證,中火提起訴願。
環保局指出,訴願結果尚未出爐,環保署僅依台電公司單方的執法疑義請示函,即發文認定先前行政處分違法,「史無前例」限5日內進行更正,儼然已侵害訴願審議委員會的獨立審查權限,與訴願法、行政訴訟法等相關規定不符,且有影響訴願決定之虞。
環保局說明,中火既已提出訴願,目前正由市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理中,應待訴願決定的結果,再依程序辦理後續相關事宜,環保署此時此舉是前所未有、匪夷所思,市府深表遺憾,呼籲中央應尊重正當程序裁決結果,。
環保局表示,中央一紙公文要求市府撤銷廢止2張許可證的處分,恐讓中火再度火力全開,嚴重威脅民眾健康,台電已對相關處分案提起行政救濟,應透過訴願或訴訟等正當程序認定才符合法治並維護人民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