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居家隔離、檢疫 南市衛生局已開罰34人
2020/04/07 13:02
〔記者王姝琇/台南報導〕針對違反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之民眾,南市衛生局統計至昨日為止,已分別開罰1萬元罰鍰者14人、10萬元罰鍰者16人、15萬元罰鍰者2人、20萬元罰鍰者2人,共計34人。另有7件辦理裁處中,其中包含從中國入境卻違反居家檢疫規定的潘姓男子。
衛生局表示,為堅守防疫作為及執法決心,針對應該遵守居家檢疫規定的潘姓市民,於3月20至27日每日夜間到住所外500公尺處跑步,並到便利商店購物致防疫破口之情節,鑒於個人行為造成社區傳染風險提高,影響防疫措施之推動,將依防疫特別條例予以重罰。
市長黃偉哲再次提醒,特別條例真的罰很大,違反「居家檢疫」擅離住家將依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之規定,處新台幣10至100萬元罰鍰;違反「居家隔離」擅離住家,將依特別條例第15條第1項之規定,處新台幣20至100萬元罰鍰,防疫當前絶不寛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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