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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要女學生視訊脫衣 監院糾正新東國中、南市府教局

監察院通過糾正新東國中、台南市政府教育局及新營高工,並要求議處違失人員。(資料照)

監察院通過糾正新東國中、台南市政府教育局及新營高工,並要求議處違失人員。(資料照)

2020/07/16 15:00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南市立新東國民中學李姓社團教師,去年初涉嫌頻以LINE傳訊,要求女學生視訊脫衣讓他手淫,監委高鳳仙調查發現,該校校長、主任知情卻延遲通報,且未依規定處理;監察院通過糾正新東國中、台南市政府教育局及新營高工,並要求議處違失人員。另請請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教育部檢討改進。

高鳳仙表示,李師於去年1月24日凌晨4時許,以LINE傳訊「躺平一下會慢慢鬆的」、「要給我看20秒嗎」、「沒脫好等我喔」、「到被子裡去」、「脫好」、「再打開」等曖昧訊息、要求視訊看女學生小如(化名)胸部,並自行手淫。

同年2月1日,小如父母至學校向陳姓校長反映此事,並出示對話紀錄,詢問如何處理,當時曾姓教務主任也在場,2人卻未依規定通報,遲至18日南市教育局接獲新營分局家防官通知,去電校方詢問,當晚校方才通報,核有疏失。

高鳳仙指出,新東國中遲至去年2月27日才召開性平會,明顯延遲調查工作,且在未訪談事件雙方當事人情形下,於去年7月8日完成調查報告,認定李師對小如性騷擾成立,而後該案被南市教育局退回,要求重新調查,校方才又認定因小如未滿16歲,李師所為符合刑法、性別教育平等法的性侵害屬實。

高鳳仙說,李師未具教師資格,新東國中未依規定審查,也未召開校務會議認定其專長,自2015學年度至2018學年度違法聘任李,也有不當。

此外,高鳳仙表示,南市教育局事後行政調查,僅認定校長延遲通報並予以記過1次、裁處罰鍰3萬元,卻未對教務主任予以處置,核有督導不周的缺失。

高鳳仙指出,小如另涉與新營高工三年級小明(化名)校園性平事件,新東國中於去年4月10日發函新營高工,但新營高工遲至9月2日才召開性平會受理並成立調查小組,違反性教法規定,最後調查結果認定性騷擾不成立。

但小如接受調查時,多次表達因小明乩童、鬼神說詞,對他感到害怕,不敢提分手,調查小組也認定小明說法未陳述事實,但調查結果卻認為「若小明有性騷擾動機或舉動,2人不可能有3至5次所謂性器磨蹭身體的可能」等,因而認定性騷不成立,顯漏未審酌有無違反小如意願,有可能構成性侵害,實有欠當。

高鳳仙說,小如父親向警方提及女兒疑遭性騷擾一事後,警方未登錄於工作紀錄簿,也未依規定向社政主管機關通報,核有疏失。

此外,李師曾與未成年少女性交易被判刑,卻因其所犯為兒少性剝削條例尚未納入查閱範圍,使新東國中對李師犯行毫無所悉;今年6月施行的教師法雖已將之納入查閱範圍,但僅適用於具教師身分者,以本案李師非專任教育人員尚無法適用,教育部應重新檢視相關子法並修正,完備不適任教師的列管。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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