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輕煉二廠大火 雲林地檢署分「他」字案調查
2020/07/16 17:13
〔記者林國賢/雲林報導〕台塑六輕煉二廠大火初步調查指向人為疏失,雲林地檢署已分「他」字案偵辦是否涉及「公共危險罪」。
台塑石化公司煉二廠15日發生爆炸火災,造成3人受傷,經雲林縣六輕事故調查小組初步調查指向「人為疏失」,雲林縣消防局長林文山表示,未來調查完畢後,若六輕人員有涉及操作不當,將會依法對操作人員製作筆錄,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怡華表示,該署已針對六輕大火事故分「他」字案展開調查,將等消防局火調資料出爐,依公共危險罪偵辦。
根據調查小組今天初步調查,該廠貧胺泵浦15日凌晨就有員工發現軸封滴漏情況,並啟動應變機制,上午近9點多,煉二廠第2套加氫脫硫單元因胺液吸收區異常起火時,操作人員雖洩壓停車,啟動緊急應變機制,卻忽略了關鍵的閥門開關,未趕緊將閥門關閉,管線內的壓力因而回流到貯槽引起爆炸,有人為操作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