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原味口罩」單片最高賣500 衛生局:可能涉哄抬

只要輸入關鍵字,能發現許多賣家出售淘汰口罩。(記者王捷翻攝)

只要輸入關鍵字,能發現許多賣家出售淘汰口罩。(記者王捷翻攝)

2020/08/12 23:46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口罩購買解禁,不過網拍平台最近出現一波「汰換口罩」風潮,且單片最高500元,雖然警方認為沒違反刑法,但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有哄抬行為最高可處5年以下徒刑、500萬罰金,而衛生局也指出,販售醫療口罩,需要取得許可否則也違反藥事法,對於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商品,消保官也指出能依消保法令賣家停止販售。

網拍平台出現「汰換口罩」

搜尋「汰換口罩」出現許多商品,甚至還出現用過的衛生紙,通常附上一張女子戴口罩的照片,甚至口罩上還有明顯的口紅痕跡等液體,但在武漢肺炎期間,衛生福利部不斷宣導口罩不要重複使用、自家DIY電鍋消毒,對於來路不明的「汰換口罩」衛生局認為有潛在的危險因子,但沒有違反業管相關法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也沒有明顯規範,這種販售「原味口罩」規定。

警方指出,從二手內褲、襪子到母乳還有現在的口罩,都是消費行為,警方難以判斷是否違反刑法,以這個「汰換口罩」為例,難以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啟動調查,因為不明白賣家是否販售的是醫療口罩,也不曉得是否有囤積的行為。

不過「汰換口罩」就是因為「曾經使用過」讓價格明顯高於市價,對於哄抬價格是否適用「振興條例」衛生局認為有可能,但有特殊癖好的賣家都是單片販售,目前算是單一事件,且現在口罩解禁可以在網路販售醫療口罩,不過如果是醫療用口罩,就必須經過衛生局許可才能販售,否則違反藥事法,私自販售醫療器材,可依第40條第1項規定,處3萬元以上,最高200萬的罰鍰。

消保官指出,如果沒有依據藥事法規定販售醫療用口罩,依據「振興條例」第16條第一項的第二款,可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但在口罩荒的時期,消保官曾調查哄抬價格的賣家,結果賣家在境外,因此有時也無法讓賣家接受調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