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可結婚 繼承財產、扶養血緣子女/政院版同婚專法 取名「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
首度以大法官釋憲為名的施行法
〔記者李欣芳、蘇永耀、蘇芳禾、彭琬馨、謝君臨、楊淳卉/台北報導〕為趕在行政院今天院會通過法務部所提同婚專法,行政院長蘇貞昌昨晚邀集民進黨立委會商,會中拍板專法名稱中性取名為「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內容包括年滿十八歲的同性伴侶可成立同性婚姻關係,並準用民法規定可繼承財產、醫療權、共同扶養彼此有血緣的子女等,政院可算是完成同婚爭議的第一步整合。
挺同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能走到這裡不容易,要給行政院肯定,共同收養和人工生殖這一部份還沒觸及,留待下一階段努力。同樣挺同的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表示,法案內容能否落實平權,才是觀察的重點。
蘇揆呼籲挺同、反同團體互留空間
蘇揆會中建議,政院版專法送請立法院審議後,由黨團自由表達意見審查法案,不要以黨紀約束。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請大家同意逕付二讀、併案協商。不具名立委指出,目前朝野和各黨團內部都未能對立法版本有共識,包括民進黨、國民黨、親民黨都傾向採開放投票;時代力量黨團則尊重性別團體的意見,力求保障同志的權益。
二○一七年五月廿四日,大法官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指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屬違憲,要求主管機關在公告後兩年內,修改相關法律。
這是台灣首度以大法官釋憲為名的施行法,但為尊重反同三公投過關,政院決定不修民法,提同婚專法。蘇揆感性地向挺同與反同團體喊話,指社會的進步是一步一步而來的,也希望反同者留空間給他人。
專法約束通姦罪 需負守貞責任
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會後轉述,這項專法要點包括同性伴侶可以有合法財產繼承權與醫療權,可共同扶養血緣子女,也要遵守單一配偶的相關權利義務,現有一夫一妻制相同的價值也在專法中獲得保障,即這部專法一樣約束通姦罪,同性伴侶一樣負有守貞的責任。
據悉,專法有廿多條,同性伴侶原則準用「民法」婚姻章規定結婚,享有繼承財產並繼親收養,包括可共同扶養彼此有血緣的子女等權利。
總統盼朝野理性討論 各界停止對立
蔡英文總統昨上午在總統府的迴廊談話表示,不同的世代、不同的信仰及不同價值取向的人,在這個議題上都有不同的看法。但經過這段時間以來社會大眾的討論之後,對於同婚權益的保障這件事情,是漸漸地有共識了。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昨晚表示,總統府與行政院態度一致,期盼朝野能理性討論,也希望社會各界展開對話、停止對立,讓台灣在友善與包容中往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