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務會議修正法規/兼職需學校發文同意 終結偷跑陋習
2019/03/24 06:00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管中閔參選台大校長,引發違法兼職爭議。台大事後調查台大教授兼職企業獨董等職務,竟高達九成五有偷跑爭議,校方長期便宜行事。台大校務會議昨天通過修正相關法規,規定須「經學校發文同意後才生效力」,終結過往拿到校長核准就先偷跑兼職的陋習。
9成教授偷呷步 觀感差
台大研發處提出「台大非兼任行政主管職務之專任教師任職或兼職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準則」第二條和第四條修正案,第二條規定,教師兼任公司獨董不得逾四家;第四條明文規定,「教師兼職均應事先申請,申請如獲許可,於契約簽訂完畢,經本校發文同意後,始生效力。」取代之前「經本校核准後始得任職或兼職」規定,解決長久以來偷呷步取巧做法。
對於台大校長管中閔兼職台灣大獨董等職涉違法偷跑,管稱獲得校長同意,符合學校規定。台大教授吳瑞北反駁,台大本來就規定「要先有書面同意,教授才能去企業兼職。」教授如要兼職獨董,必須先簽「兼職簽辦表」,該表注意事項白紙黑字規定,「取得書面同意始得兼職。」當事人還要在簽辦表上簽名。
管任台灣大獨董 即偷跑
吳瑞北表示,事實上,有很多台大教授是乖乖等拿到學校公文才兼職。暗批管中閔不能以獲得校長同意為由偷跑兼職。
此外,之前學生代表連署要求召開臨時校務會議,卻被刁難要求親筆簽名,昨天校務會議通過,只要校務會議代表簽名在紙上拍照附檔,即可以電子郵件連署要求召開。學生會長吳奕柔表示,去年學代為了要取得親筆簽名,還到醫院找住院老師簽名,因有老師擔心電子郵件造假,因此採取附檔的折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