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法修正案三讀/縣市家庭教育中心 專業人員佔比須過半
2019/04/24 06:00
〔記者蘇芳禾、林曉雲/台北報導〕近年來兒虐事件頻傳,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家庭教育法修正案」,各縣市主管機關家庭教育中心於修法後三年內,進用家庭教育及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占比過半、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委員組成之學者專家團體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另也通過附帶決議,教育部自二○二○年起,該年度家庭教育應較前一年度預算增列二分之一,並逐年成長。
兒少團體出身的民進黨立委李麗芬在法案三讀後指出,過去推動法案時,因為家庭教育經費、專業人力不足,縣市首長不夠重視家庭教育業務等,教育服務業務流於活動形式。這次修法都處理突破,希望家庭教育中心發揮更多功能。
終身教育司副司長顏寶月說明修法重點,除了增加專業人力之外,推展家庭教育中心的人員及學校教師,每年應接受專業研習;各級主管機關應將家庭教育相關資料提供予醫療機構、國民小學及戶政機關,並由其權責提供予新生兒之家長、監護人等,以暢通資訊;各級主管機關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由首長擔任主任委員,對於有家庭教育需求的家庭,家庭教育中心、學校及社區將連結警政、社政、民政、戶政及衛政單位,使社會安全網更綿密。
新北市家庭教育中心主任曹孝元直言,新北市有四百萬人口,目前家庭教育中心只有十二名工作人員,幸好有一百多位志工幫忙。而像泰山小姊弟的個案並未進入家庭教育中心,沒有徵兆也沒異常是最危險的情況。對於社政單位評估暫時無風險的個案,家庭教育中心希望補破網,能與學校老師合作加強預防和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