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爆過期海鮮只拿7.2萬獎金 吹哨者失業又流離失所
2019/07/20 05:30
〔記者陳昀/台北報導〕台南去年查獲一件黑心海鮮案,業者將過期海鮮更改日期標籤後賣給外燴餐廳,現場查扣一千六百多公斤海鮮。國民黨立委陳學聖昨天出面痛批,台南市衛生局事後僅對業者輕罰十二萬元,吹哨者只拿到七萬二千元檢舉獎金,卻落得失業、流離失所的下場,反觀新北市府會另發給一百萬元獎金,其他地方政府及中央的消極態度令人失望。
吹哨者出席記者會表示,該業者是無照加工廠,將過期海鮮解凍後浸泡藥水,提升蝦子的脆度、鮮度,再分裝販賣,這些台南市衛生局都有看到,最後卻只用貯存過期海鮮輕罰,態度很隨便。
吹哨者說,工廠規模小,自己應該已被猜出身分,很擔心家人安全,他已失業一年多,雇主看到他曾在涉案的工廠工作,都不肯僱用。
陳學聖表示,台南市政府衛生局重犯輕罰,吹哨者只領到七萬多元獎金,檢舉後卻被迫換工作、住家,其他吹哨者看到勇敢站出來的下場是如此,還有誰願意冒險?
陳學聖指出,反觀新北市政府只要業者被法院判決確定有罪,立刻發給吹哨者一百萬元獎金,其他地方政府卻沒有,中央的食安基金只作為行政庶務,不拿去獎勵,讓人看不下去。
衛福部食藥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副組長張馨文表示,各地方政府確實會自己設定檢舉獎勵,台南市府依實收獎金給予最高比例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