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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服儀大解禁

高中以下學生服裝儀容政策改革草案重點

高中以下學生服裝儀容政策改革草案重點

2019/07/21 05:30

學校不能以違規懲處學生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國中服儀首度大解禁,學生將有參與權!

教部擬草案 保障學生參與權

繼三年前高中生服儀解禁後,國中生在學校穿什麼,也將不再是學校說了算,教育部正研訂相關規範,保障國中學生表達意見和參與決定的權利,未來不管國小、國中或高中,服儀都不再是「管教」事項,學校不能以學生違反服儀規定懲處,全國約一百八十萬名高中、國中、小學生受惠,最快一○八學年上路。

此外,學生得選擇制服和運動服混搭,或穿學校認可之班服、社團服裝,但重要活動如開學典禮等、體育課或實驗課,學校可統一規定服裝,沒有正當理由不能打赤腳或穿拖鞋,也不能限制髮式。

學生穿什麼 不是校方說了算

依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意見,教育部官員表示,將修訂「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刪除學生服裝儀容有關規定,另訂高中、國中、國小三個階段的學生服裝儀容原則。

三年前教育部宣布高中生服儀解禁,但實施迄今,部分高中職被指「轉彎處罰」,學生違反服儀規定施以愛校服務,再以學生未參加愛校服務記過,引發爭議。

此外,教育部雖明訂不得加以處罰,但同意學校可要求學生課餘從事公共服務、書面自省及靜坐反省,被質疑違反兒童權利公約意旨,未來校方僅能正向管教、口頭糾正、列入日常表現紀錄、通知監護人等。

設服儀委員會 須有學生代表

依新訂國中服儀原則草案,各國中應設「服裝儀容委員會」,除了行政人員代表、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外,學生自行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應占全體委員總額「四分之一以上」,委員會須舉辦校內公聽會、說明會或全校性問卷調查等民主參與方式,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保障學生的身體自主權,並創造開明和信任之校園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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