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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海砂屋重建牛步 19處降低送審門檻

台北市政府認定北市48件海砂屋達拆除標準,其中19處未啟動改建程序,進度牛步。(資料照)

台北市政府認定北市48件海砂屋達拆除標準,其中19處未啟動改建程序,進度牛步。(資料照)

2019/08/23 05:30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認定北市四十八件海砂屋達拆除標準,其中十九處未啟動改建程序,進度牛步。都更處昨將該十九處、四.五六公頃土地公告劃為都更地區,可享有十%時程獎勵,雖然容積獎勵上限仍為法定容積五十%,但過去都更事業計畫門檻是所有權人八十%同意,現在門檻降為五十%同意,若達九十%同意且無爭議,可再援用「一六八專案」快速審議通關。

劃為都更地區 門檻降為五十%同意

都更處指出,四十八處海砂屋,其中有廿七處尋求都更程序改建,並進入事業計畫程序或已核定計畫,另有兩處自建。

都更處發現另有十九處、一○○八戶海砂屋沒有重建整合進度,也在政府公告的都更地區中,多為老舊社區,有七處在士林區、四處在北投區、三處在內湖區、信義區兩處,中正、松山、大安區各一處。

都更處解釋,海砂屋多為公寓、電梯大樓,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整合困難,而建管處過去也僅針對大同區舊大龍國宅、士林區鳳凰華廈、內湖區合家歡社區,祭出「建築法」第八十一條海砂屋強拆條款。

要獲更多容獎 須再尋自劃更新區方案

都更處指出,上述無重建進度的十九處,都可先申請法定容積為卅%的海砂屋重建容積獎勵,但住戶若要獲得更多容積獎勵,須再尋求自劃更新區方案,可再獲得最多五十%都更容積獎勵(含最多七%時程獎勵),但在自劃更新區,其事業計畫門檻須達八十%所有權人同意,官員坦言又回到整合不易老問題。

建管處表示,若住戶援用「危老建物加速重建條例」,雖然容積獎勵上限為四十%法定容積(含最多十%的時程獎勵),但不得申請卅%的海砂屋容積獎勵,且所有權人須達百分之百同意,一樣誘因不足。

達九十%同意 可援用一六八專案

為此,都更處將十九處劃入都更地區,雖然都更容積獎勵上限一樣為法定容積五十%(含最多可達十%時程獎勵),但事業計畫門檻大幅降為五十%所有權人同意,若達九十%同意且無爭議或是百分百同意,可再援用「一六八專案」快速審議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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