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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工務段廢棄物倒鹽寮海邊 環局追查

花蓮有民眾在臉書「花蓮人」貼文,檢舉鹽寮海邊出現工程廢棄物,並在雜物中看到「洛韶工務段(已改名太魯閣工務段)公告、辦公桌貼紙」等字樣,批垃圾竟是公部門物品「實在可惡」。(民眾提供)

花蓮有民眾在臉書「花蓮人」貼文,檢舉鹽寮海邊出現工程廢棄物,並在雜物中看到「洛韶工務段(已改名太魯閣工務段)公告、辦公桌貼紙」等字樣,批垃圾竟是公部門物品「實在可惡」。(民眾提供)

2019/09/15 05:30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花蓮有民眾十三日在臉書「花蓮人」社團貼文,檢舉鹽寮海邊出現工程廢棄物,並在雜物中看到「洛韶工務段(已改名太魯閣工務段)公告、辦公桌貼紙」等字樣,批公部門物品竟然亂倒,「實在可惡」。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太魯閣工務段昨澄清,雜物非工程廢棄物,因外包商主動表示願協助處理,才暫置私人土地,當晚已清運完畢。

工務段︰包商暫置 已清走

「不管私人或公有土地,事業廢棄物都不能這樣丟!」花蓮縣環保局長饒忠說,事業廢棄物須載運到合格處理場地,就算私人租來土地也不能任意棄置,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環保局將介入處理、追查行為人,函送保七總隊第九大隊或警方偵辦。

太魯閣工務段長陳麗華說,現場部分物品為太魯閣工務段(原洛韶工務段)所有,並非工程廢棄物,事件肇因於配合地方接續利用需求,工務段清理舊辦公室,清出物品主要為不堪使用且不具變賣價值的雜物及少量廢棄紙製品或紙張,當時工務段外包廠商恰於附近施工,負責人主動表示願義務協助回收處理。

她說,十三日午後接獲民眾反映後,隨即向廠商查詢,了解該地點係向私人租用土地,暫置物品原打算中秋連假無工作時處理,未料被民眾發現上傳網路。她說,已會同廠商於當晚七時廿分清理完成,事件造成社會觀感不佳,未來將強化所屬員工及承攬廠商對環保觀念的教育訓練。

但有網友表示,認為就算是租來的私人土地,也不能任意傾倒垃圾,根本是「卸責」。

被棄置的垃圾中,還有「洛韶工務段(已改名太魯閣工務段)」的公文檔案夾。(民眾提供)

被棄置的垃圾中,還有「洛韶工務段(已改名太魯閣工務段)」的公文檔案夾。(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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