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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療前中後 注意皮膚修復

2019/09/22 05:30

▲放射線治療導致皮膚出現發紅、脫皮及刺痛症狀。(照片提供/王綺嫻)

文/王綺嫻

乳癌、肺癌、攝護腺癌及頭頸部腫瘤的患者,有時需要接受放射線治療達到治癒、改善症狀或提升生活品質的目標。

放射線治療,俗稱「電療」或「放療」,是利用高能量的電磁波或粒子射束,將細胞殺死或阻止細胞繼續生長及分裂,以治療癌症。

放射線無法區分癌細胞及正常細胞,照到部位都會被破壞。高達9成接受放射線治療的患者,皮膚出現不適症狀,不但影響生活品質,嚴重時,更可能因此暫停放射線治療。

放射線治療對皮膚的急性影響,一般在治療90天內出現。由於自由基產生,皮膚被破壞及產生發炎反應,可能在照射後24小時內即出現皮膚暫時性的紅腫。

放射線總劑量超過20Gy(gray,戈雷),皮膚可能出現較大範圍的發紅、乾燥、脫皮、搔癢、毛髮脫落或色素沉澱;超過40Gy,有較高可能出現水泡或破皮現象。

放射線治療結束90天後,接受治療部位的皮膚會逐漸產生表皮變薄、色素不均、血管傷害、真皮萎縮或纖維化等慢性變化。皮膚逐漸修復後,以上變化會緩慢改善。

患者應穿著寬鬆的衣物

研究指出,容易出現放射線治療相關皮膚變化的因素有:身體質量指數(BMI)過高(大於24以上)的患者、容易潮濕及摩擦的部位(如:腋下、後頸部或胯下),以及接受放射線治療的部位在臉部、頸部、上背部及胸部等。

建議接受放射線治療的患者應穿著寬鬆的衣物,避免摩擦及潮濕。避免待在溫度過低或過高的環境(如:三溫暖、蒸氣室及烤箱等)。除非醫師建議,否則不要冰敷或熱敷治療部位。

治療部位的清洗及皮膚保養部分,建議以溫水及溫和的清潔劑清洗,再用大毛巾輕輕拍乾,可薄塗保濕產品。但產品以不含香料及刺激性成分較佳。

接受放射線治療部位產生皮膚癌的機會較正常皮膚為高,建議患者在治療中及治療完成後應持續做好防曬,可以配戴寬邊帽或穿著有防曬功能的衣服。

若治療部位的皮膚出現異狀,應向放射線治療團隊或皮膚科醫師尋求協助。

(作者為恩主公醫院皮膚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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