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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白豆芽菜 黑心家族4人全判刑

元品負責人孫振擎。(資料照)

元品負責人孫振擎。(資料照)

2019/10/18 05:3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新店區「元品」農業企業社,自二○一六年底起,以工業用低亞硫酸鈉(俗稱「保險粉」)來漂白豆芽菜,藉以延長效期、賣相好,販賣至果菜市場牟利;台北地院昨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將元品負責人孫振擎判刑一年、併科罰金一百廿萬元,其父孫蒼松、母孫林阿英、妻子許婷宜皆判刑十月、併科罰金五十萬元,沒收不法所得七十萬餘元,一家四口都判須入獄。可上訴。

另兩名被告,供應保險粉的化工公司業務黃啟誠判刑六月,可易科罰金十八萬元;中壢菜商馮增喜,雖有向孫家買過兩桶保險粉,但他供稱已經很久沒有使用,現場洗菜池、溶液也未檢出保險粉的解離成分,豆芽菜也無殘留的二氧化硫、過氧化氫成分,證據不足,獲判無罪。

孫振擎昨到庭聆判,但不願向媒體承認身分,只說是來幫朋友聽判,媒體問他公司是否仍在營運,他回稱不知道。

法官審理時,孫家堅稱以為可於食品加工時使用,黃啟誠稱保險粉未區分工業或食品。但法官調查,保險粉外包裝就已載明「禁止添加於食品」,認定五人明知不能添加,判處有罪,考量其豆芽銷路廣泛,嚴重影響民生、食品安全,判孫家四人應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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