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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 提前下月起擴大使用

2019/10/24 05:30

▲衛福部疾管署將從11月1日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用藥措施。(疾管署提供)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

因應入秋後社區持續有流感病毒活動,但今年公費流感疫苗延後開打,衛福部疾管署昨宣布,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用藥措施將從往年12月1日實施,首度提前至11月1日,只要有發燒症狀的類流感患者,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不必快篩,經醫師判斷即可使用。

根據疾管署統計,近期國內流感疫情呈下降趨勢,上週類流感門急診總就診共計7萬258人次,較前一週略降2%,急診就診病例百分比低於流行閾值;上週共計14起流感群聚。近4週社區流行病毒型別以A型H1N1為主,占82.8%。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目前夏季流感疫情進入尾聲,冬季流感預計明年1月進入流行期,但考量今年公費流感疫苗延後至11月15日開打,入秋後社區仍持續有流感病毒活動,經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委員共同討論,決定較往年提早一個月實施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用藥措施。

羅一鈞指出,從11月1日起,民眾有類流感症狀,在全國4000多家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合約醫療機構就醫時,只要出現發燒,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經醫師判斷症狀及病史符合條件者,不必接受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提供口服的克流感、易剋冒與吸入型的瑞樂沙。

疾管署也再次提醒,民眾不要輕忽流感的嚴重性,應落實勤洗手及注意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防護措施,有呼吸道症狀時應配戴口罩;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一公尺以上。

如有類流感症狀,應就近就醫並充分休息,待痊癒後再上學,以免造成病毒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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