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取回保留地 三地門首頒93張權狀
2019/12/06 05:30
〔記者邱芷柔/屏東報導〕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鬆綁原住民保留地規定,族人取回祖先土地不用再等五年,原民會七月正式宣布實施,讓原住民土地正義邁出一大步,三地門鄉公所今天將率先頒發九十三張權狀,成為首波受惠族人。
過去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原住民要取得原住民保留地,需先登記他項權利滿五年後,才能取得所有權,經過條文修正,族人取回祖先留下來的土地,將不必等待設定地上權、耕作權或農育權滿五年,可直接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
三地門鄉長Cemelesai表示,三地門鄉共計頒發權狀九十三張、面積約五十一公頃,特別的是這次頒發的權狀包含馬兒部落傳統領域範圍,該區域土地從一九七一年至今一直是林務局未完成轉換林班土地,經多方協調力爭,最終由林務局函文放棄轉換林班作業,土地所有權利回歸族人手中,真正落實原住民土地轉型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