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圓墩設運動場 教部原則同意
2019/12/06 05:30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泰安鄉因鄉內,迄今無現代化且較具規模與機能性的大型運動場所與設施,透過立委高金素梅向中央爭取於圓墩部落設置,昨在泰安鄉公所開會討論,因泰安鄉公所爭取建設的金額達五億一千七百餘萬,金額較高,目前教育部體育署原則上同意,並請鄉公所著手進行先期規劃,之後再提交相關資料。
泰安鄉公所期望,能妥善利用公有地規劃與配置運動休閒空間,讓鄉內擁有第一座大型運動與休閒場所,因目前僅有鄉內的中小學的附設小型運動場,無法滿足民眾休閒運動需求。
另外,泰安鄉公所指出,希望結合泰雅族傳統文化元素營造部落意象設置大型開放式聚會場所,規劃除綜合運動場、泰雅運動及文化公園功能,其餘空間可規劃假日市集與落羽松步道園區,盼提升在地觀光發展。
另外,泰安鄉象鼻國小因校舍被認定為危樓,不過校舍重建案已七次流標,校方期盼教育部國教署能提高預算金額,昨天討論相關狀況,教育處指出,教育部將待十一日開標後,若仍流標再討論後續處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