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運轉有問題 廚餘回收再利用中心遭解約
2020/02/17 05:30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縣環保局前年投入三千多萬元在利嘉溪旁新建「廚餘回收再利用中心」,以試運轉結果不符要求為由,與承包商解除合約,目前只能繼續依賴舊廠處理廚餘。
廚餘含水量不符、處理量不夠
由於位於利家工業區的舊廚餘廠周邊有密集的廠房、民宅,長期飄散臭味,因此環保局在利嘉溪附近興建新廠,強調透過高溫高效微生物分解系統操作,大幅減少廚餘發酵時間及縮短處理流程,並可降低異味,將廚餘轉化成有機肥料及有機土壤改良劑再利用。
廠商未於期限內改善 無法驗收
不過,工程於去年完工試運轉之後,發現許多缺失與契約規定不符,廠商多次承諾改善,但是都未於期限內完成。
因為種種缺失嚴重不符契約要求,環保局在嚴格把關前提下,已通知廠商終止契約,工程案已進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調解當中。
環保局說明,新廠是以處理台東縣家戶廚餘為主要目的而規劃建置,但廠商規劃時未妥善調查廚餘性質,導致後續設計及興建過程產生問題,生產出來的廚餘含水量不符,每日處理量也不夠,無法符合契約要求,進而無法驗收啟用。
環署補助脫水設備 舊廠續運轉
環保局表示,「台東縣廚餘回收再利用中心」尚未驗收啟用,但目前仍有舊廠可供廚餘堆肥再利用,負起全縣家戶廚餘堆肥再利用之重任,並爭取到環保署補助二套破碎脫水設備,目前全廠設備均使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