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鵬大火8死案 桃園市府遭糾正
2020/02/19 05:30
〔記者謝君臨、鄭淑婷/綜合報導〕敬鵬工業平鎮廠前年發生大火,造成六名消防員及二名外勞死亡,監委高鳳仙、章仁香調查認為,桃市消防局在救火時有三點違失,包括火場三名指揮官均未詳閱平面圖,也未仔細詢問該公司人員,致不知入口捷徑而採ㄇ字形遠路救援,且救火指揮官於當日晚間九點四十二分已知全面燃燒,卻遲至九點五十七分才通知入室人員撤出,導致消防人員持續深入火場、陷於絕境,難卸疏失之責;監院昨天通過調查報告並糾正桃市府。
消防局長:未延誤撤退
對此,消防局長謝呂泉回應,第一梯次救災人員到達現場時,發現現場有數個入口,但因廠方人員在場告知疑似有人尚未逃出,卻無法提供明確位置,直至廠方張姓工程師於三廠五樓初期滅火失敗後,退至一樓才引導七名消防人員由三廠入室救災;而指揮官於九點四十二分發現五樓燃燒狀況,已用無線電通報入室人員提高警覺,後於九點五十六分發現頂樓火勢自風管向下延燒,立即於九點五十六分至十點○一分間,下達全員撤退指令共十五次,並未延誤。
謝呂泉說,對於監委所提各項建議,包括水線射水模式、無線電精進等都已逐步改進,並已會同相關單位對業者宣導、訪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