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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苑不爭設火化場 自救會解散

2020/02/20 05:30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芳苑鄉公所有意向縣府爭取,在該鄉內設立火化場,引發地方民意反彈,不但組成自救會發動連署抗議,日前又要求鄉長承諾拒絕火化場開發案,上週獲得鄉長回應,承諾不再爭取。自救會昨天表示,感謝鄉長體恤民意,即日起將解散自救會。

彰化縣是國內百萬人口大縣中唯一無火化場,內政部設有專案經費獎勵興建,去年十一月芳苑鄉公所爭取興建引發地方反彈,今年一月中旬並組成自救會,並以連署的方式爭取鄉民認同,本月十日五百多位鄉民到公所抗議,十二日又引發自救會總幹事楊四海遭人毆打的案外案。

自救會長洪新䒴昨天表示,這段時間以來,自救會不斷派人跟公所溝通,鄉長有「善意回應」,確切回應「任內不再爭取火化場」設立。

公所︰鄉民反彈大 鄉長考量民意

記者昨天撥打鄉長洪和炉手機皆未接聽,但公所主秘王文欽表示,火化場開發「沒有開始,自然也沒有結束」,他強調,當初鄉長只有探詢鄉民的意見,今天既然鄉民反彈的聲音大,鄉長自然會考量民意,「這個開發案連環評都沒有,所以沒有開始,也就沒有停止爭取這回事」。

自救會聲明表示,鄉長體恤民意,承諾即日起停止推動火化場事宜,並在任內不再推動芳苑設置火化場,近日會發文給所屬單位告之,他們感謝鄉公所,也感謝鄉民的努力,並希望這次鄉親的凝結,化危機為轉機,共創芳苑的未來,讓漁村文化園區在芳苑落地生根。

縣府︰未收到計畫 尊重公所決定

針對芳苑鄉火化場的開發「無疾而終」,民政處長賴致富表示,彰化縣政府未收到任何公所提出火化場興辦事業計畫,尊重每個鄉鎮市公所對於火化場興辦事業計畫的決定,基於火化場是公共設施有其必要性,唯對於民意的擔憂與疑慮是鄰避設施所必須面對的,未來仍將秉持公共政策的理念持續努力,向縣民宣導生命禮儀觀念的轉化及導正火化場刻板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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