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居家檢疫外出 嘉縣首度開罰5萬
2020/02/20 05:30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武漢肺炎疫情嚴峻,嘉義縣首例開罰!嘉縣女性一名中國籍配偶二月九日從中國湖南省返台,入境時檢疫人員發給「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該名婦人卻在自家居家檢疫期間外出,經民眾舉報及警方調閱監視器等事證屬實,嘉義縣衛生局昨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條規定開罰五萬元。
警方調閱監視器查證屬實
嘉義縣長翁章梁指出,武漢肺炎確診病例日增,民眾對疫情關心及警覺,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已是社會零容忍,該案當事人不諳法令且事後態度良好,現已能配合居家檢疫規定,依法酌予裁處五萬元。
翁章梁強調,防治武漢肺炎疫情,無論是居家隔離、還是居家檢疫的民眾,隔離期間十四天內不可外出,不可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出境及出國,並需按時回報健康狀況。
嘉義縣衛生局代理局長趙紋華表示,接受居家檢疫、居家隔離民眾勿心存僥倖,以免觸法,務必確實配合防疫政策規定,期間若有發燒(體溫大於或等於38℃)或出現呼吸道症狀,可撥打防疫專線1922或05-3620607,由嘉義縣衛生局安排就醫;違反居家檢疫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可處一到十五萬元罰鍰,違反居家隔離者,依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六到三十萬元罰鍰。
衛局籲務必配合防疫政策
有基層民政人員反映,居家檢疫部分由民政人員負責聯繫關心,擔憂自身非專業醫療人員,且防範病毒裝備不足,有感染風險;嘉義縣府民政處長楊健人表示,民政人員每日可用電話聯繫、關心居家檢疫者,若有必要才需到住家瞭解,已發給每位村里幹事三個口罩,若因居家檢疫部分還有需求,可再聯繫民政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