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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人員禁赴旅遊警示區 損失全額補償

法新社資料照。

法新社資料照。

2020/02/26 05:30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因應武漢肺炎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要求國內醫護人員暫緩出國,昨天與相關團體研商達成共識,旅遊疫情建議第三級地區禁止前往,第一、二級地區則暫緩前往,對於遵守規定而造成的旅遊損失,政府會依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損失賠償。

非旅遊警示國 依醫院規定

衛福部司長石崇良昨晚表示,邀集各級醫院代表、醫學會和協會討論,對於「醫事人員出國規定」達初步共識有兩種限制,一是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地區「禁止前往」,除非有特例,需經過衛福部同意後才可前往。二是第一、二級疫區則暫緩前往,除非經所屬醫院同意才可前往;沒有旅遊警示的其他國家,就回歸各醫院人事管理規定。診所不在這項規定內,而據統計,醫院醫師有三萬二千名、護理師十一萬五千人。

石崇良說,即使經醫院同意後出國,回國仍須按照規定做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不可從事醫療照護工作。適用對象包括所有醫院的醫事人員,包括醫師、護理師等有證照的職員,行政人員不在此限。

石崇良說,醫事人員因配合出國管理規定所造成的損失,會依「嚴重特殊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憑單據申請,損失多少就補償多少,一旦確定後,補償日可回溯到本月廿三日。

實施期暫訂到6月30日

石崇良說,目前實施期間暫訂規劃到六月卅日為止,視疫情狀況延長或縮短。他也強調,目前只是初步共識,確切方案要等到本週四確認後,才會正式公布。

石崇良說,這項規定是希望醫事人員避免到高風險的國家,以免遭感染損失人力,甚至回國後繼續從事醫療照護時造成院內感染、或傳染給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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