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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里公所先建後拆? 中市府:影響重劃期程

2020/04/05 05:30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市府推動第十五期市地重劃工程,並興建大里區聯合行政中心,大里區公所將先遷往台中市纖維工藝博物館辦公,聯合行政中心完工後再遷入新址,市議員李天生四日痛批二次搬遷勞民傷財,要求「先建後拆」。市府回應,重劃未完成,無法先建聯合行政中心。

大里區位於台三線國光路旁「公一」預定地,因市價徵收估計超過四十億,經費龐大遲遲無法開發,前市長林佳龍採跨區重劃,將大里公一、公兒十四、公兒十五及大里區公所共六.九六公頃進行合併開發,內政部核准編定為第十五期市地重劃,並興建聯合行政中心。

市府表示,第十五期市地重劃工程預定今年六月動工,工期約二年,預計二○二二年點交土地給地主使用。聯合行政中心總工程經費九億元,市府分五年編列,預計二○二四年完工,今年度編列規劃費四千七百五十七萬元及搬遷費一千三百八十一萬元。

李天生批評,公所先遷往博物館辦公,編列搬遷、裝修經費一千三百八十一萬元,花費不貲,使用壽命不長,未來再遷往聯合行政中心,還需再花可觀經費,浪費人力物力,地方強烈希望「先建後拆」,甚至採租用方式讓公所在原址辨公,聯合行政中心完工後再搬遷,以免勞民傷財。

市府地政局表示,第十五期重劃完成後,才取得興建聯合行政中心用地,未完成前,無法先興建地上物。目前公所所在位置,都市計畫劃設為商業區,重劃開發期間會影響工程及妨礙土地分配的建物,依規均應配合拆遷,公所原址辦公,將影響工程施工及土地分配,連帶影響重劃開發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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