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政治、宗教活動 校園不再出借
2020/04/08 05:30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台中市高中以下學校將不再出借校園從事政治或宗教活動,市政會議七日通過修正相關管理辦法,違者將沒收保證金、一年內不得申請借用場地。市長盧秀燕表示,校方過去面臨很大的政治、社團壓力,借與不借無所適從,這項改革讓校園淨化、純化,不受干擾。
市政會議通過修正管理辦法
市府教育局長楊振昇在市政會議表示,高中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並未規範借用校園場地不得從事政治或宗教行為等規定及相關列名原則,導致學校執行校園場地使用有窒礙難行之處,造成執行困擾。
違者沒收保證金 一年內不得申請
楊振昇說,教育局提案增訂使用校園場地不得從事政治或宗教活動,各項選舉投票日前六個月內,政黨、各級民意代表或公職候選人列名為申請人、指導、主辦、合辦或協辦單位申請使用校園場地者,學校應不予許可。順利借用後卻違反規定,沒收保證金,且自活動日起一年內不得申請借用場地。
市府民政局長吳世瑋則表示,希望能先與地方溝通。但盧秀燕說,民政局應該協助相關團體尋找其他較大的公用場域來當代替場所,例如比較大的區公所禮堂、大型活動中心等,積極溝通調整場地;高中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經市政會議通過,將由市府法制局發布實施。
盧秀燕強調,這是很大的好改革,過去沒有明確規定,讓學校無所適從,甚至被批評因人設事,「借這行,借那不行」,校方面臨很大的政治、社團壓力,她支持校園淨化、純化,修正條文讓學校不受外界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