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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又傳托嬰中心虐童 負責人被罰6萬

2020/04/10 05:30

〔記者劉婉君/台南報導〕南市又傳托嬰中心疑似虐童!一名家長七日發現送交某托嬰中心照顧的幼兒全身多處瘀傷,社會局昨天上午接獲通報後,立即派社工員前往調查,掌握一名托育人員有不當照顧行為,下午即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開罰六萬元,並不得擔任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

根據社會局調查,該名家長於二月初將幼兒送至某托嬰中心托育,七日卻發現孩子身上有多處瘀傷,詢問托育人員,得到的回答是幼兒自己撞到受傷,但家長對托嬰中心的說法存疑,帶幼兒至醫院診療,院方驗傷後判斷,並非如托育人員所說的撞傷,通報社會局。

社會局指出,昨接獲通報後,即派員前往調查,目前掌握一名托育人員的違法情節屬實,除了已依法開罰,該托嬰中心負責人自案發迄今,遲遲未向社會局通報,若經查為隱匿通報,將依兒少法第一○七條,處負責人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

社會局表示,托嬰中心招收對象為兩歲以下幼兒,社工員後續將針對幼兒的身心狀況進行評估,必要時將媒合心理諮商輔導,並引入社會福利資源協助,也會調查是否還有其他托育人員涉案、有無其他幼兒受到不當照顧。

市長黃偉哲重申,絕對不容許任何兒少權益受到傷害,對於兒童受到不當照顧一定會追究到底,並在合於法律規定下,以最快速度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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