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購物節花3000萬 議員批電商收上架費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台中第二屆購物節預計七月登場,今年市府以三千萬元舉辦,並與東森、PC home兩家購物平台合作,新增網購功能,議員楊正中昨在議會業務質詢指商家上架電商竟要額外收費,是「一頭牛剝兩層皮!」而且還挪用預算九百二十萬元重新開發APP,規避監督,更違反預算法。
公務預算發包 質疑一頭牛剝兩層皮
楊正中指出,市府與去年同樣編列預算三千萬元辦購物節,今年全由經發局統籌執行、發包,中天電視得標行銷宣傳及網站活動等,及新增線上購物,這次由公務預算發包,得標廠商的服務費就應包含於工作建議書,但購物節廠商要上中天的合作購物平台,竟要額外付費,質疑這是「拿了人民納稅錢,還要收商家上架費」、「一頭牛剝兩層皮!」楊正中也質問,市府花三千萬元是要中天協助台中市辦活動,還是幫電商找客戶?認為「這是電商賺錢嗎?覺得非常不妥,有違法嫌疑!」
市府:東森已談妥優惠 PC home洽談中
經發局長張峯源回應,市府已與東森談妥對台中廠家優惠,不收上架費一次二千七百元,PC home則正在洽談;他也強調,中天是幫忙台中市舉辦購物節,負責媒體行銷、民間募資與參與推動,及網站的設立,包括三萬家的實體店家參與購物節優惠,及輔導五千家業者上架購物平台。
開發新APP挪用預算920萬 促審計處審查
楊正中也指市府在第一屆購物節已花費六百萬元開發APP做發票登錄,今年全部砍掉重練、不沿用,還挪用四項預算共九百二十萬元再開發新的APP「台中市生活經濟資訊平台」,分別動支第一預備金二百萬元、一○八年度台中市商圈特色行銷活動業務經費一百二十萬元、中區產業推動計畫一百萬元,及動用「產發基金」全球智慧機械發展計畫的五百萬元,已經違反預算法「政府不得於預算外動用公款」,要求審計處審查,且應重新編列加減預算,專款專用,不能規避監督。
市府:App優化升級2.0版 預算調整符合預算法
張峯源則解釋,今年購物節活動APP將再優化,推出升級2.0版,沿用舊APP架構,也強調預算調整是行政官員的職責,動用計畫變更也都在經發局預算範圍內,該預算為經常門下資訊系統增修、行銷傳播的整併使用,符合預算法精神。
張峯源也說,去年購物節缺失包括APP發票掃描功能不足、失敗率高,及發票累計方式等,在本屆都會逐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