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土地使用 新北究責地主、房東
2020/07/02 05:30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都市計畫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修正條文昨天公告實施,針對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的案件,不但依法裁處違規行為人,也要追究地主與房東的維護管理責任,若告知3次仍不改善,地主與房東將連帶受罰。
市府城鄉發展局長黃一平表示,住宅區開設卡拉OK、飲酒店、酒家等場所,是目前違反都市計畫法開罰的最大宗案件,也是民眾經常檢舉的對象,為了維護市民居住權益與安寧,市府裁處違規業者時,將同時告知地主與房東,要求善盡維護管理責任,不得提供土地或建物做違規場所使用,若告知3次仍不改善,將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處以6至30萬元罰鍰。
另外,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案件,如傾倒廢棄土、違規人頭戶等,將提高累計罰鍰額度,並縮短限期改善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