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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大教授涉貪判刑繼續教 學生抗議

宜蘭大學學生昨在學校大門抗議。(記者林敬倫攝)

宜蘭大學學生昨在學校大門抗議。(記者林敬倫攝)

2020/07/15 05:30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國立宜蘭大學工學院建築與永續規劃研究所謝姓教授,涉嫌侵占學校電子設備,偽造所長選舉投票紀錄,遭法院判刑定讞。所、院教評會都決議「解聘」,但校教評會要求系所依新修教師法重審,引發學生不滿,昨拉白布條抗議,表達「拒絕犯罪教師,拯救學生受教權」。宜大回應依法行政。謝姓教授表示,再次向學校師生表達誠摯歉意,並靜待後續處置。

謝姓教授2014年擔任研究所所長,2017年7月底卸任;在所長卸任前夕,謝指示黃姓助教將所上未達報廢程度的公物填寫「財產報廢單」、「非消耗品報廢單」,再拿其他廢材報繳學校,真品留下自用,以此方式侵占宜蘭大學財物,包含建築溫熱健康環境品質監測系統、雙頻道建築音響分析系統等,價值約200萬元。

謝姓教授還在2017年5月,該所舉行所長選舉會議時,意圖左右未來所長人選,指示黃姓助教偽造當天投票會議紀錄,犯下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及業務侵占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及1年,緩刑3年。

所、院教評會決議解聘 校方要求重審

一審判決出爐,謝姓教授未上訴,全案定讞;校方啟動所、院、校3級教評會決定謝師去留;研究所與工學院的教評會都決議解聘,不過,6月16日召開校教評會,認為所、院教評會解聘理由與判決書罪刑不同,語意不清,加上新修正教師法將於6月30日施行,解聘案應以修正後的教師法為依據,要求系所教評會重新審議。

宜大建研所系學會長劉又瑄痛批,謝教授成為宜大首位被判刑教師,校方卻要求系所重審解聘案,無視學生受教權,讓學生繼續向犯罪者學習,實在太誇張。

宜大表示,謝教授是否解聘,須依照新修教師法規定處理,並經所、院、校3級討論,校方依法行政。

謝姓教授聲明致歉,表示因行政疏失,可能造成刑事責任,基於撙節司法資源,避免造成學校更大損害,透過認罪協商獲得司法教訓與諒解。至於學校行政處分,相信學校會給予公平結果,靜待後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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